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

斯瓦米韋達談苦行(五)

斯瓦米韋達談苦行(五) 



其他身體的苦行

 

前面提到,苦行有身體行為的苦行、言語的苦行以及心念行為的苦行。身體行為的苦行又可以再分為:自律、佈施、服務。自律的苦行大致是上面所提的,重點是要能適可而止。

 

佈施是給出去,要給到自己會有所不安的程度。即使你給得很困難,即使沒有能力佈施,還是給了出去,縱然只能負擔佈施一文錢也算。《博伽梵歌》講有三種類型的佈施,悅性的、動性的、惰性的。

 

悅性佈施是你在對的時空環境,給對了人,給了值得佈施的物件,然後毫不期盼得到任何回報。惰性的佈施是給了不值得給的對象,例如,他拿了施捨的錢去買醉。有人問我,佈施給出家人呢?我很老實的告訴你,至少有一半是屬於惰性的佈施。如果你對佈施的物件不敬,乃至於侮辱了對方,也是惰性佈施。

 

至於動性的佈施,是即使給了值得佈施的物件,可是你給的心不甘情不願,或是你期盼能夠從佈施的行為中得到什麼好處,就算是動性的佈施。

 

至於服務,有為低於你的人服務,為與你平輩人服務,以及為高於你的人服務。例如,父母為子女服務,固然是在服務自己的晚輩,同時也是在清償他們虧欠自己父母的業債。在我們傳統觀念裡,生兒育女就是在償還自己欠下父母養育之恩的業債,別人為你付出了什麼,你就要為其他人做同樣的付出。

 

為平輩服務的例子,你走在街上見到有婦人拖著沉重的袋子,所以你上前問她:“對不起,我能幫你提嗎?”又例如你見到路上有一塊玻璃,所以你停下車來將玻璃拾起,送到合適的地方丟棄。你見到我們修道院的走廊不乾淨,就去拿掃帚清理。見到需要有人來做的事,就去做。可以是體力勞動的服務,可以是給予建議、輔導,可以是在心中為人祈禱,這些都算。

 

為尊長服務,例如服侍父母、老師、上師,但不能是出於自私的動機。你做的理由就是因為需要有人去做,僅此而已。必須要有人去做,而你樂於去做。

 

服務往往會造成自己的不便,給自己添麻煩,造成某種不舒服,是的,那不就是苦行了嗎?如果沒有任何不便或不適,就不算苦行。

 

這些都是身體外在行為的苦行。還有身體內在的苦行,那是屬於更高層次的苦行,不在這次講課範圍內。最重要的內在的苦行是“調息”。控制自己的呼吸和能量之流,叫做“調息”。這是屬於瑜伽士的苦行。學會了正確調息之道的瑜伽士,就不需要其他的苦行。我們凡夫認為的苦行,對於他而言是再自然不過、再輕易不過的行為


全文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