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

體位法以前的瑜珈心法準則 Yama Niyama


和許多人一樣,我也是從體位法開始認識瑜珈,但很快的就因為機緣,念了瑜珈上師最後的10堂課,那是我第一次了解八支瑜珈,甚至有些瑜珈大師認為,沒有學會體位法前的瑜珈心性準則,不應該開始學習體位法,可見這些準則的重要程度。而這些準則也記錄在瑜珈經中。

這十項心性準分為五不和五要,梵文發音是Yama Niyama,也有人翻成持戒準則和精進準則,或者社交準則和自律守則。持戒的部份有不傷害,不說謊,不偷竊,不淫欲,不貪求。精進的部份則有潔淨,知足,忍耐,研讀和奉獻。這些準則要深入研究的話,每一個部份都可以自成一書,也都有不同的瑜珈大師專文討論,例如不傷害,這在之前說到甘地的時候,就有提到,他畢生徹底執行非暴力也就是瑜珈的第一守則不傷害,擴大解釋的話,不傷害包含別人和自己,自己吃東西沒有考慮營養,暴飲暴食嚴格來說,都是傷害了這個此生借來用的身體和給予這個身體的父母。而不偷竊擴大解釋,可能連去買超過自己所需要的東西,都叫做偷竊,跟人約定不守時間,也算是偷取了別人寶貴的時間,凡此種種,值得深思和畢生修行,因為真要認真算起來,許多的事情是要慢慢去學習融入自己的生活中的,因為不容易做到,可以是一輩子的功課。

當然如果按照最嚴格的標準,那許多人都被拒絕在瑜珈之外了,我倒認為不管從哪裡開始,只要最後找對方法,也能善守自己做得到的部份,如同佛教持五戒可以分開時間專心持一戒,或者分不同程度盡可能做到最字面上的意義然後循序漸進,讓自己戒中不以為界才是真境界吧,粗淺看法與大家分享,願大家都能在平安喜樂中練習瑜珈!